2018-10-02 15:53:43, 修改于2018-10-09 17:09:56
綠色保險是伴隨20世紀70年代人類生態意識和可持續發展理念的覺醒而發展起來的,它最早是為規避因環境汙染問題所造成的金融風險而提出的;90年代,一系列自然災害給民生經濟帶來重創,傳統再保險市場受到嚴重沖擊,巨災衍生品開啟保險嫁接資本市場的先河;進入21世紀,伴隨人口激增與財富聚集,因極端天氣導致的損失呈指數級增長態勢,保險發揮風險管理優勢致力於提高社區減災能力;2008年經濟危機後,各國面臨經濟下行壓力,綠色發展成為世界主要經濟體走出低穀、提質增效的戰略共識,綠色保險快速融入低碳減排和綠色消費領域。
創立自己的一番事業是很多人的夢想,不過要踏上追夢的路,亦需要明燈指引。不要因怕失敗而不踏出第一步。綠色保險是一種市場化、社會化的環境風險治理機制。狹義來講,綠色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因汙染了水、土地或空氣等自然環境,依法應該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對象的商業保險,也稱為“環境責任保險”,在國內研究及公眾認知方面,主要集中在環境汙染責任險領域。廣義來講,綠色保險屬於可持續金融的范疇,除了狹義的環境保險還涵蓋氣候保險。
多元化燃料策略,以減少碳排放為目標,未來會增加天然氣發電比例,以及研究輸入更多核能的可能性。增加採用天然氣及核能,將有助我們減低對煤的倚賴,從而為綠化香港作出貢獻減少減碳排放。氣候保險是一種為遭受氣候風險的資產、生計和生命損失提供支持的促進機制,它可以進一步劃分為災害保險以及低碳保險,其中前者是從被動適應的角度分散和轉移氣候變化帶來的危害,後者注重采用主動幹預的措施減緩氣候變化的負面影響。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金融行動認為,保險在應對環境風險中主要發揮三方面作用:一是建立綠色保險補償機制,運用金融風險定價原理,識別潛在的環境風險,推動環境風險量化評估,實現環境風險可保。二是完善環境風險管理機制,運用風險管理和災害學原理,加強對異常氣候變化的預警,采取積極幹預措施應對氣候變化,提升社區應災和備災能力。三是參與構建綠色融資體系,建立環境外部效益激勵和約束機制,推動環境風險外部性內生化,抑制汙染型及高耗能型投資,引導公共資源及社會資本流向環境友好和綠色生態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