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她戀愛四年,結婚兩年多,從沒有紅過一次臉,日子總是過得和和美美,讓人羨慕。
三周年紀念日,他想著要給她一個驚喜,從出差地提前趕回來,卻趕上瞭車禍。得到消息的時候,她呆立瞭半晌,然後拼命地往醫院跑。
晚瞭。他已經重度昏迷,任她死命地呼喚,他也沒有一點反應。醫生說,他可能會在某一天突然醒來,也可能就這樣永遠睡著瞭。
堅信他不會拋下她獨自離去。她每天穿梭於單位與醫院之間,給他擦洗,給他講每天發生在她身上的故事,給他念他以前寫給她的一封又一封情書。
轉眼又是兩年,他沒有一點醒來的跡象。很多人勸她,你這麼年輕,難道就這樣守一輩子嗎?找個人照顧他,也算對得起他瞭。她笑笑,繼續給他講故事,他會醒的。人們搖搖頭,嘆息著紛紛離去。
他卻真的醒瞭。陽光明媚的春天,她正捧著送給他的第800束玫瑰花走進病房,突然看見他的眼皮動瞭動。她屏住呼吸,忘瞭叫醫生,隻是目不轉睛的盯著他。終於,他的眼睛睜開瞭,他的眼珠緩慢地轉瞭又轉,然後定格在她身上。然後,他吃力地張開嘴巴喚她:小美。她的眼淚,奪眶而出,她的名字,叫莫朗。
聽說他醒瞭,探病的人漸漸多瞭。人們憐憫地看她,挽著她的胳膊拉她到走廊上,用同情的語氣對她說話。她們說,莫朗啊,你看你,盼星星盼月亮終於把他盼醒瞭,可人傢記得的可是別人啊。你可一點沒落好。算瞭吧,他肯定以前就在外邊有瞭人瞭,你還蒙在鼓裡呢。她還是笑笑,繼續回去照顧他,他不會的。
身後傳來的,又是一陣嗟嘆。
他的身體漸漸地好起來瞭,記憶卻還是停留在初醒來的時候,她告訴他,他叫秦天,以前是一傢網絡公司的軟件工程師;她告訴他,他和她是在大一的一個知識競賽上認識的,那次比賽,他們一個是冠軍,一個是亞軍,同學都打趣說他們倆是天生一對。她告訴他,他們結婚已經五年瞭,他一直對她很好,什麼都為她著想;她告訴他,她的大名叫莫朗,小名叫小美,她很高興他一醒來就能喊出她的名字……
她告訴所有的傢人和鄰居自己多瞭個小名叫小美,然後把他接回傢去,請瞭長假,陪著他更新知識,陪著他找工作,直到他重新適應瞭社會,自己才放心地上班去。他常常深情地凝視她:小美,謝謝你一直對我這麼好。我會好好愛你的。她抱著他,笑得很開心。
之後,他們有瞭一個孩子。之後,他們一直幸福地生活著。
歲月匆匆,轉眼他們已經是白發蒼蒼。他離去的時候,她大哭瞭一場,開始收拾他的書房。書桌的倒數第二個抽屜裡,很小心地包著一個小小的筆記本。她輕輕打開,淚水伴著微笑一直往下流,他說,今天,是我和莫朗認識的第一天。她在競賽上的表現,真可以用光芒四射來形容。她那麼美麗,站在那裡,就像一隻亭亭玉立的天鵝。我決定,以後就偷偷地叫她小美瞭。小美,我喜歡你!
她知道夫妻之間最重要的是什麼,所以她一直選擇相信他,相信他一定會醒來,相信他始終對自己專一不二。在所有人都指責他向左的時候,她知道他其實一直向右。她是對的,自始至終,他記得的人,他愛的人,都隻有她一個。她的信任,一直沒有被辜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