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在愛情裡面我們最容易犯的一個錯誤是庸人自擾:曖昧的時候揣測對方喜不喜歡自己;戀愛的時候猜測對方有多愛自己愛到什麼程度;結婚後想的則是對方能愛自己多久。無論是哪種情況,隻要是隻有自己一個人在想的,其結果必定是有無數個版本的言情故事在異次元世界誕生,現實生活中風平浪靜,而我們的心卻無來由地變得傷痕累累。一介庸人,被自己豐富的想象力給困死瞭。
要是在城市上空裝一臺腦電波收集器,捕捉到最多的信號一定是他(她)到底喜歡不喜歡我?人類糾結於這個問題使用的熱量大概能把永定河燒開瞭,卻從來沒有停止過。
作為一個手機裡除瞭工作和垃圾短信從來沒有過曖昧短信的女青年,十年前,我被聲淚俱下的朋友抓住問這個問題時,會不耐煩的說,咳,那麼糾結,就問問他唄!十年以後,我的回答變成瞭:這個……情況不一樣,很難說吧。但心裡通常會追加一句:肯定是不夠喜歡你唄,不然你還能不知道?
直到有一天我握著手機,看著頗有好感的男青年發來的純問候短信,小心臟像太鼓達人五星級的節奏一樣咣咣亂跳,腦子裡第一次蹦出他到底喜不喜歡我?這個問題時,我瞬間理解瞭過去十年問過我這個問題的所有朋友,也為自己偷偷覺得他們笨蛋而感到深深的羞愧和自責。然後我深情的總結出:喜歡還是不喜歡是一個多麼有內涵,多麼有深意,多麼有層次的問題啊!
但是,不管再怎麼美化這種心理,慌亂和糾結都是繞不開的情緒。每天面對若幹個問候短信,我意識到思考這個問題的時間成本太高瞭。於是我咬咬牙,在某個相對清閑的晚上,開始狠挖自己的思想根源,試圖認清他是否喜歡我產生的過程和終極答案。
和任何一段曖昧關系的開始一樣,我和男青年在某次飯局上認識,相談甚歡,不管是本拉登之死對國際形勢的影響,還是美國 FDA 到底是不是真的盡責,我們欣喜的發現,雙方對很多問題的認識高度一致,價值觀也非常相近。雖然飯局結束後,我們沒有互相邀請喝咖啡,但之後每天的數次短信溝通成瞭例行交往。
如果對這個男青年一點都不心動,那麼就算他每天發來的是諾貝爾文學獎標準的愛情詩歌,我也不會回應。問題就在於,我已經對他產生瞭興趣,哪怕是吃瞭嗎?這樣三個字都能讓我小甜蜜一下。但我絲毫不會讓這種甜蜜通過手機傳達到對方那裡,通常會用饑餓感是人生最好的老師這樣的片湯話應付,當然,對方也是一樣。
幾天過後,我像每一個閨蜜眼裡的白癡閨蜜一樣去問她們,你覺得他喜歡我嗎?,百種米養百種閨蜜,雖然答案隻有是或否,但她們分析推理的過程和依據居然完全沒有重樣兒的。所以我明白瞭遇到感情問題,去問閨蜜,是一種自取其辱的行為。於是我問瞭問自己:你為什麼要知道他是否喜歡你?
這個問題略一思索便會得出答案,我喜歡他的基礎上他也喜歡我,這樣我們就能談戀愛,多美好!那我為什麼不能問問他呢?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就變成瞭他喜歡我,我也喜歡他,我們雙雙回他傢的局面。這不是就我想要的嗎?但是,如果他不喜歡我呢?我問也沒用,而且還很丟臉。我甚至為對方想好瞭各種回答:你誤會瞭……我也不太確定……我喜歡你,但是我剛從上一段感情中走出來,還沒做好準備。不管是什麼樣的形式,隻要答案是否定的,對我都是種傷害:不喜歡我你發這麼多短信幹嘛?你在支持中國移動為祖國經濟做貢獻嗎?繼而怒火中燒,買個巫毒娃娃寫上對方生日天天用針紮也不一定。
想到這兒,我明白瞭,問題的關鍵在於丟臉二字。但且慢……自尊受傷,自尊心是怎麼形成的?是對方對你的看法形成的,對方的看法為什麼能決定我的行為?我喜歡一個人,坦誠的告訴他,如果他反過來覺得你很主動,然後喜滋滋的享受你的喜歡然後拒絕,難道丟臉的不應該是他嗎?我的勇氣,我的誠實,不是我應該值得驕傲的事情嗎?如果說真丟臉,也是因為喜歡一個不值得的人丟臉。除瞭意見領袖,誰能保證一輩子都目光如炬,火眼金睛?
想通瞭這一點,我不由得大笑三聲。僅一個晚上,我就解構瞭那些為曖昧辯解的成千上萬篇文章,於是我當即拿出手機,輸入短信:你喜歡我不喜歡我?想不想和我談戀愛?
至於對方如何回復我,已經不重要瞭,我陶醉在自己輕易破解他喜歡我不喜歡我這種終極猜想的喜悅中。對於我這麼一個冰雪聰明的傢夥,他錯過我,是他的損失。而且我相信,魯迅也會這麼想。
編者按:暗戀是甜蜜的,然而它卻是痛苦的。害怕對方不喜歡自己,害怕自己自作多情……這是愛情的庸人自擾方程式的一種。婚姻當中,某些人也會為瞭對方的一句話、一個動作而展開無限想象,想瞭一大輪,然後找借口,安慰自己,繼續不安。拜托!你隻是在幻想而已,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好嗎!如果你想知道對方在想什麼,最直截瞭當的方法莫過於,去問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