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5 10:15:46, 修改于2019-10-15 10:42:58
發行可轉換債券的每一家上市公司在發行說明書中都有降低其股價的規定。
讓我們考慮一個情況下,投資者購買可轉債套利可換股債券,但如果你沒有達到股票轉換價或轉換價遠,沒有在短期內轉化的希望,投資者不能在這個時候有豐厚的利潤,只為債券,直至上市公司的贖回。
但是上市公司可不這樣想,上市公司發可轉債是為了借錢嗎?當然是,但是借了之後想還嗎?當然“不想”。上市公司希望可轉債持有人轉股,變成股東,這樣上市公司就不用還錢了。
那麼,如何吸引投資者參與募集,展示出“即便我們的股價長期低於轉股價格,投資者也未必不能賺錢呢”,那就要依靠“下調轉股價格+回售”的條款組合來實現了。
對於可轉換債券投資者來說,降低股價顯然是件好事。如果格瑞納可轉換債券的股價從10元降到9元,那麼每只債券幾乎可以再兌換一股。
以格力地產為例。
根據格力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說明書》的有關規定,在格力債務轉換存續期間,當公司股票在連續20個交易日中至少1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於當前轉換價格的90%時,公司董事會有權有權提出折價向下修正方案,並提交股東大會表決。
我們知道港股和A股的市場大不相同,但是隨著這兩地的互聯互通,在內地就能夠買港股,在香港就能買A股,使得兩地的金融市場能夠互聯互通,共同發展。每一個股票市場都有著落後股和強勢股,作為投資者的我們要萬分小心。加上正股價低於一定水平的轉換價,如果股價低於一轉身,投資者必須持有可轉債的“招股說明書”的價格回到了上市公司的規定的權利。上市公司發行融資可轉債,融資現在回售結束了,這是不是上市公司業績你想要的。因此,“轉換降價+回售”條款的投資組合,房地產格力讓董事會不得不考慮修改後的轉股價格。
如果你對市場有敏銳的感覺,你會發現上面有一個非常明顯的平台趨勢。這是對90%轉換價格的有力支持,也是投資者閉上眼睛買入的黃金機會。
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支持”?這是行為金融學引起的一種博弈現象。投資者知道,公司不願意讓格力可轉換債券跌破關鍵價格。他們可能會使用一些“非常規手段”來提高可轉換債券的價格。他們不會以低於可轉換價格90%的價格交易可轉換債券。因此,投資者會跟隨這種猜測,形成“市場共識”,從而形成對可轉換債券的強烈共識。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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