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梯電價,被許多人看作“漲價”的另一種說法。曹海鵬 攝 “電要漲價,這個夏天,恐怕要省著點兒用。”這是在采訪中記者最常聽到的一句話。 6月1日起,全國居民用電將實行階梯電價。單一的電價收費模式將被隨用電量增加呈階梯狀遞增的電價定價機制取代。目前,多個省份已發佈階梯電價聽證方案。 階梯電價中,首檔用電量標準成為民眾關心的問題之一。因為按照國傢發改委的要求,首檔用電量作為基本需求用電,將維持原價;而第二、三檔用電量,將會提價。已公開的聽證方案中,上海的首檔電量最高,為每月260度;陜西的首檔電量最低,為每月120度。 早在去年底,階梯電價的相關工作就已經進入實施準備階段,各地基準電價的測算成為一個難點。在國傢發改委的通知中,明確規定電價調整後,要保證“近80%的居民用電仍不做調整”。不過,在國傢發改委以及目前各地方出臺的相關文件中,並未對一、二、三檔用電量如何核算給出具體的解釋和公式。 第一檔的用電量標準是否定得過低,每傢人口不一樣能否適應相同標準,各檔基數今後是否會相應提高等,都成為大傢熱議的話題。“一聽證,就漲價”,到底是鼓勵節約用電還是“變相漲價”的猜疑也一直存在。 實行階梯電價後,居民用電會受到什麼影響? 三口之傢沒影響,大傢庭吃虧,多房戶劃算 階梯電價實施後,以傢庭為單位的用電價格會發生怎樣的變化?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柏強表示,由於統計信息不對稱,第一檔電量能否確認是各地實施階梯電價的關鍵。 傢住北京市西城區黃寺大街的羅芳女士,向《中國經濟周刊》提供瞭自己一傢四口去年的用電量清單。對照北京市第一檔的用電量標準(按照方案一每月230度測算),發現竟然全部月份都超標。羅芳表示,自己平時用電絕對是“節約型”的,隨手關燈,夏季空調隻開一個。“實行階梯電價後,我們肯定要多繳電費瞭。” 根據北京市目前公佈的兩套聽證方案,第一檔的月度基礎電量分別為230度和240度,電價為現行標準:0.4883元/度;超過者再分為兩檔,每度電分別上漲0.05元和0.30元。 羅芳一傢的年用電量約為4000度,按照目前的電價,一年用電花費是1953.2元。如果按照北京市階梯電價方案一計算,年電費為2015.2元,多支出60元左右。“雖然不是一筆大數目,但是總覺得心裡不痛快,實行新方法,讓人感覺即使比以前用的少,節約用電瞭,也沒有降價的部分,但和以前用的一樣的就算是超額瞭,要漲價。”羅芳說,“何況,有多少人會因為這幾十元的出入,而精打細算地用電?” 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副總工程師蔡國雄告訴《中國經濟周刊》:“按照一般三口之傢的標準來看,北京市目前第一檔每月230度的用電量在春秋季(非用電高峰季節)一般是沒問題的。”存在的問題可能是按照目前“一戶一表”的方法執行階梯電價,沒法區別一戶到底居住瞭幾口人,大傢庭和單身的傢庭用電量顯然不一樣,居住人口多的傢庭在即將實行的階梯電價中處於“吃虧”的局面。而對於擁有多套住宅的居民來說,如果其居住時間也分散到各個住房中去,實際上還是要比隻有一套住房的居民用電“劃算”。 據專傢介紹,近年來,北京市的平均傢庭規模日趨縮小,由2000年的戶均人口2.91人降至2010年的2.45人,但受房價等因素影響,城市中合租傢庭的比例也在逐步提高。 階梯電價,劃算嗎 少用不一定節能 蔡國雄表示,相比於北京等地采取以月份衡量的標準,上海聽證方案中采取的以季度或者年度的標準“更具有科學性”。 蔡國雄告訴《中國經濟周刊》,發電中有“季節電價”的說法,以華中電網、西南電網這樣水資源比較豐富的地區來說,在豐水季節、枯水季節的發電成本就很不一樣。而對於一般傢庭來說,在用電量高峰的夏季,來自空調的主要能耗也將大幅度推高這一時期的用電量。 在上海市的季度用電量考核方案中,冬夏用電高峰時期,第一檔電量定在瞭350度,而非高峰時期第一檔電量定在瞭210度。並且上海市的三種電價聽證方案中,無論是以月度計量,季節性計量,或是以年度計量,都考慮瞭“平時段”(6時至22時)和“谷時段”(22時至次日凌晨6時)的價格差異,前者為0.617元/度,後者為0.307元/度。 蔡國雄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同樣是1度電,白天的1度電和夜間的1度電,差價很大。簡單說,到瞭夜間,用電的人少瞭,但是發電廠發出的電還有很多,所以要建造像北京十三陵那樣的抽水蓄能電站,在谷時把水抽到高處來消耗電能,白天峰時段又用夜間蓄的水能來發電。 上海目前已有一部分小區采取瞭分時電價,在“谷時段”,推行比較便宜的電價,有助於更有效率地使用電能。“一到晚上10點後,洗衣機全開,成瞭一道亮麗的風景。”蔡國雄說,“我們說的節能,不應該是單純的少用就是節能,要看實際效益和結果,應該鼓勵居民在夜間谷時用電。” 上海市發改委的工作人員也表示,在實行居民階梯電價的同時,將繼續推行峰谷分時電價,兩者並不矛盾,可同時推行。 據記者瞭解,在推行階梯電價之初,國傢發改委要求,居民用電將被分為基本需求用電、正常合理用電和較高生活質量用電三檔。所以在已公佈的大多數省市的階梯電價方案中,大多采用瞭這樣的分級方式。隻有上海采取瞭階梯電價和分時電價結合的方法。 另外,在《中國經濟周刊》的采訪中,也有不少居民向記者表示,希望階梯電價用電標準會在未來進一步提高和修訂。畢竟與5年前、10年前相比,居民的用電量還是有瞭大幅度的提高,希望階梯電價也會隨著生活的變化而“水漲船高”。 電價必須是“白菜價”嗎? 在一片階梯電價意在“變相漲價”的質疑中,電力部門也有一肚子的苦水無處傾訴。 “連幾毛錢的燒餅都漲瞭10倍價錢的今天,一直是白菜價的電價為什麼不能漲價?”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從1949年解放後起,國傢就對電價實行瞭管控和補貼,分為民用電、工業用電、農業用電、商業用電等。因為當時的工資水平比較低,國傢對居民用電實行瞭補貼,時至今日,隨著居民用電量的不斷升高,政府負擔的補貼也越來越多,即使是6月1日全國采用階梯電價後,現行電價和實際電價之間仍然是價格倒掛。 該業內人士表示,居民的電價機制也要合乎市場機制的定價。如果真的是以漲價為出發前提,那麼居民用電價格最簡單的操作就是向工業用電、商業用電看齊,但即將實行的階梯電價顯然不是這樣。 另外,“能源價格過低不利於我國發展節能產品”,該業內人士表示,在商場內,同一品牌的3匹空調節能款與普通款的差別為1200元,而在現行的電價基礎上,節能款空調10年為消費者節約的電費大約還趕不上它與普通款的差價,所以在能源價格偏低的情況下,我國節能產品的發展規模和產品數量一直有限。 在推行中改進,恐怕是即將到來的階梯電價的真實寫照。 居民用電新規定 按照國傢發改委的要求,居民用電將被分為基本需求用電、正常合理用電和較高生活質量用電三檔。第一檔電量按照覆蓋80%居民月均用電量確定,價格不作調整。第二檔電量按照覆蓋95%的居民傢庭月均用電量確定,提價幅度為每千瓦時不低於5分錢。第三檔電價為超出第二檔部分每千瓦時提高3角左右。 (中國經濟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