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獄中商定“鉤大魚” 李建軍與任某相約見面“瞭解情況”的酒店2015年初,河南省南陽市公安機關接到多人舉報,有人冒充“中紀委”進行詐騙的報警電話。公安機關通過串並類案,順藤摸瓜,於2015年12月在北京市將犯罪嫌疑人舒敬潔、李建軍抓獲歸案。 今年9月,南陽市臥龍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舒敬潔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5萬元;判處李建軍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3萬元。 一拍即合,分頭行動 李建軍和舒敬潔均為北京人,均有多次詐騙、挪用公款的犯罪史。在北京市良鄉監獄服刑時,兩人聊天說起2014年出獄後沒掙錢門路,便商量著“幹一票大 的、鉤大魚”。他們從《新聞聯播》中瞭解到國傢正在大力反腐,在網絡上也有不少舉報信,於是便商量著冒充中紀委的領導,以幫這些舉報人擺平事兒為由掙不義 之財。 出獄後,李、舒二人制定計劃,分頭行動。舒敬潔購置瞭可移動式座機用來充當中紀委辦公室電話,還找人私刻“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 會信訪室信件調查專用章”,偽造瞭《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信件調查書》等假的中紀委工作證件、公章、公文等;李建軍負責在互聯網上搜集各地舉報人在貼吧 上發佈的當地一些領導幹部違法違紀信息。舒敬潔將搜集到的舉報案件制成卷宗、照成相片,還在文書上預留瞭他們的座機電話“010-571691X6”,然 後挨個寄給舉報人。為安全起見,他們跑到北京市五環、六環以外去寄。 搜索目標,登門造訪 2014年9月,李建軍在互 聯網上搜集到山西省朔州市舉報人石某實名舉報朔州市某領導插手一煤廠的信息後,就以中紀委監察部第六紀檢監察室調研員“劉建國”的身份,打電話給石某說: “我是中紀委監察部第六紀檢監察室調研員劉建國,負責山西地區的案件,接到瞭你的舉報,想瞭解一些情況,正好我過幾天要到太原出差處理其他案件。你們把舉 報材料整理一下準備好,到時候一塊兒交給我。” 第一次電話之後,石某將信將疑,並未主動聯系。 當年12月3日晚上8點多,李建軍到達山西太原後給石某發瞭條短信,提出與石某見面,商談解決舉報問題。 石某籌建這個煤廠的時候貸瞭不少款,這幾年連本帶利高達千萬,已無力償還。雖然仍是將信將疑,但還是決定前去看看。 第二天上午9點,石某和兒子拿著舉報材料到瞭李建軍住的酒店。到瞭他的房間,李建軍出示冒名“劉建國”的工作證,說這次來山西是來查辦其他案子,順便瞭解你們舉報的是否屬實。說著還從手提包拿出一些卷宗材料讓石某看。 這時,石某對其身份不再懷疑,於是將舉報材料交給瞭李建軍。之後,李建軍以中紀委辦案人員的口吻開始給石某做筆錄,最後還寫著“記錄人:劉建國”,並要求石某簽字後,讓其回去耐心等候。 兩個星期後,李建軍給石某打電話,說這個事情有難度,需要石某來京見他的領導。 2014年12月25日,石某和兒子來到北京,在某賓館見到李建軍和舒敬潔。 李建軍向石某父子介紹舒敬潔是中紀委立案處李處長。舒敬潔假裝幫助石某分析形勢:“如果你們舉報的案情通過正常渠道辦理,會因全國類案太多而沒有著落,隻能通過我在北京的關系直接立案,你們考慮一下。”事後,父子倆坐車返回太原。 三天後,父子倆應邀又在北京和舒敬潔見瞭面,還是談如何解決舉報的事情。憑借三寸不爛之舌,舒敬潔進一步獲取石某信任。但石某的兒子心裡不是很踏實,偷偷拍下瞭舒敬潔的正面照片。 步步為營,“大魚”上鉤 石某父子回太原之後,舒敬潔一直與其保持聯系,大部分時候是在分析案情。石某此時已背負著巨大債務,屢次舉報得不到處理,心急如焚。李、舒二人的出現就像一根救命稻草一樣,給他帶來瞭一絲希望,戒備心理逐漸解除。 舒敬潔見鋪墊得差不多瞭,就說他和中紀委副書記的秘書關系很好,但是疏通關系需要一些經費。石某問需要多少錢?舒敬潔說:“你們把20萬元現金裝在裝有大棗和核桃的箱子裡送過來,我幫你們疏通關系。” 此時的石某對他們的身份深信不疑,便買來四箱大棗和核桃,用塑料袋各裝瞭5萬塊錢放在箱底,蓋上棗和核桃,封好箱子。2015年1月15日上午10點,石某父子把四個箱子送給舒敬潔。 李建軍和舒敬潔在他們回去之後,還聯系瞭幾次,告訴他們案情進展情況。舒敬潔還通過順豐快遞給石某郵寄過偽造的中紀委監察部案件卷宗封皮復印件和蓋著中紀委印章的立案書、調查書等資料。 2015年2月和9月,舒敬潔告訴石某,事情還需要錢疏通關系。此時的石某已經完全陷入兩人的騙局中而不自知,先後給舒敬潔送去現金7.5萬元。直到再也聯系不到舒敬潔,他才意識到上當受騙。 四處撒網,貪得無厭 “初戰告捷”,李建軍和舒敬潔更加肆無忌憚,和全國多地近20個舉報人電話聯系,收到過河南、山西等地寄過來的舉報材料。 2015年10月,李建軍看到河南南陽的任某在網上發表文章實名舉報他人違紀問題,向任某發出掛號信,信件中“舉報他人違紀問題的調查書”上,蓋有“中紀委信件調查專用章”。 任某撥打瞭“調查書”上留下的電話,接電話者自稱中紀委信訪室工作人員,可以幫助解決問題,說自己近期在南陽出差辦事時可面談。 幾天後,李建軍來到南陽市建設路一傢酒店與任某見面瞭解情況。事後任某心存懷疑,到市紀委核實,發現上述信息均為虛假,遂向警方報警。 “你們為什麼要冒充中紀委領導的身份呢?”面對檢察官的訊問,舒敬潔回答說:“中紀委是紀檢監察機關最高組織。這些舉報人收到中紀委的公文後,不容易核實真假,更容易被騙。” 詢問石某情況時,石某痛心不已:“我們在網絡上發帖子實名舉報、組織材料寄給相關部門,但杳無音信,我們病急亂投醫,輕信瞭他們。” 2016年5月24日,南陽市臥龍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李建軍和舒敬潔二人提起公訴。臥龍區法院一審判決後,舒、李二人認為量刑較重,於10月16日提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