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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年,为亡妻讨公道,依然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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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3 00:21:55, 修改于2018-02-23 00:27:45
2018-02-23 00:21:55, 修改于2018-02-23 00:27:45
2017年8月25日,妻子分娩后死亡在德昌县人民医院,年仅26岁,死因为“失血性休克”(据医院病历)。
妻子走后,我和爸妈顾全大局,理性克制,配合医院开展医疗过错鉴定。根据第三方专家组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报告》,此事故为一起重大医疗质量安全责任事故:1.个别医护人员在产妇分娩前、中、后一系列疏忽和不负责任,导致其死亡,医院应对妻子的死负责;2.医院提供的病历文件中,大量关键检验报告被销毁、大量关键病历违背医学常识,涉嫌严重伪造病历文件,医院应严肃调查处理并对相关人员追责;3.妻子死亡后,医院还虚构了大量输血记录,以达再“发一笔死人财”的目的。
幼子丧母,中年丧妻,老来丧独子……人生三大极悲之事,全砸在我们一家人头上。至今,半年时间过去了。我们要求依法依规妥善善后的诉求遭遇难以想象的重重阻碍。县医院从未依法依规处理责任人员,仍没有妥善善后,从没有任何人向我们道歉,甚至事后医院领导还迅速销毁证据,毫无原则包庇纵容庸医;个别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公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对家属恶言相向……
为督促县医院和相关部门真正重视此起重大医疗安全责任事故,督促尽快依法依归处理责任人员,妥善善后家属,保障全县人民医疗安全。我将继续用真凭实据(专家鉴定报告、照片、录音、录像、书证等)以连载的方式公布妻子死亡真相,以及妻子死亡后县医院和个别政府主管部门领导的所作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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